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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时所立的书据,是否要贴花
问题:在转让企业股权时签订的合同,是否属于印花税的应税范围?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第155号)第十条的规定:“财产所有权”的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提示:根据以上规定,对于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应按“产权转移书据”贴花。税率为万分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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