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级内容之一为:2022年1月1日起暂延续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降为1%政策。
2、2022年1月1日起,暂继续执行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六税两费”优惠政策。
3、2022年1月1日起,暂继续执行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电子税务局
补充: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减征地方“六税两费”划重点!
一、什么是“六税两费”
六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
两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二、享受主体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注意: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及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三、税收优惠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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